思享|舒国滢:《法学的知识谱系》后记
舒国滢
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钱端升A层次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媒体特邀评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法律论证理论。代表作有《在法律的边缘》《思如浮萍》《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法哲学沉思录》等。
每写一本书都想写一个“后记”,用以记录在写作过程之中和结束之后的心情感受,作为书的“补语”。
读者所面对的往往是作者的成型的甚至感觉有些冷冰冰的文字,他们“看”不到作者经年累月实际“在写”的工作情态,当然也体察不到作者在著写的一大堆文字中的“有温度”的精神行动,更不可能想象作者实际“在写”中有可能流逝大量未尝记录在现下作品中的“飞扬的思绪”。
有时候,真正好的作品,可能恰恰是那些未曾著为文字而瞬间流逝的部分(当然,作者有时也会主动舍弃一些与主题不相干连的“无用之思”)。
“后记”可能会采撷这中间的某些“思想的碎片”,来与读者分享。
1979年本人自鄂北山村(桐柏山东麓的八棵树[小村曾经生长有8棵百年以上皂角树,因而得名])初到京城求学,迄今恰逢四十周年。
这四十年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岁月流经和时间积累,其中交织着一个普通人难以忘怀的悲切与欢愉、彷徨与希冀、挫败与奋进,不可以一言尽述之。
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有每一个人自己本真(也可以说天真)的世界,但却时常自觉或不自觉对自己所不能掌控的外部世界保持好奇、恐惧,或者害怕失去。
在笔者看来,2019年伊始,刘慈欣先生所构想的科幻世界——“流浪地球”和“三体”文明中的自然灾难引人关注,“道德的人类文明如何在一个(零道德的)宇宙中生存?”这个问题不自觉地扰动了多少人试图逃避思考的大脑!
《流浪地球》影片片段
还有另一件事值得一提:2019年4月15日(当地时间)下午6点30分,法国巴黎圣母院突然遭遇火灾,燃起的熊熊火焰烧碎了这座850年大教堂的尖顶、绘画、雕塑和无数人的心,几乎整个世界都为之哭泣。
《爱在日落黄昏时》影片片段
我猜想,“害怕失去”的现代人类反而似乎注定时不时地要遭受如“王冠上的明珠”之文化瑰宝可能迅速灭失之殇——一旦拥有某种“之前多美”的东西,我们怎能够忍心亲眼目睹这曾经的美一夜之间化为灰烬!
不过,更让我们整个人类感到惶恐不安的是:我们正在“真实地”(而非如电影那般虚幻地)经历2019年末、2020年初爆发的这一次百年不遇的新型冠状病毒(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之灾。
它像潮水般肆虐我们人类生活的这一片广袤的土地,打破了千千万万黎民百姓所期盼的祥和与美好的生活,正在改变当下各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力量平衡的格局,甚至有可能打乱世界历史(比如“全球化”)行进的节奏。
实际上,所有真正美的东西好像都具有“易碎”的性质,我们往往不愿意面对“易碎”的美突然于某一时刻在我们眼前毫无征兆地真实粉碎,每当此时,人变得无能为力,甚至找不到足够强烈抒发情绪的语言来表达内心的痛苦。
即便如此,我们人类也时常对逐利的生活世界怀抱有心犹不甘的奢望(或许,人愈不成熟地理解世界和其自身,愈可能产生逐利的冀望,以为每时每刻乖张无常的人生寻求一丝的慰藉,但短暂的慰藉绝对不能消解庸常生活的烦苦。
故此,一个人怎么看待自己,就决定了他/她自己未来的命运和归属)。
有人对罗德里格斯执导的美国科幻电影《阿丽塔:战斗天使》(Alita:Battle Angel)之人物故事有过这样的评论,非常精彩和深刻:
“生活的常态是横无际涯的庸常,这种庸常的腐蚀性如此强大,以至于我们的那点痛苦,被稀释得很像是矫情……阿丽塔和她身边的人,让我们在科技的钢铁寓言里,拥抱到微弱跳动的人性。”
《阿丽塔》影片片段
对于普通人而言,了解下面这一话的意蕴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即,如果我们要想克服自身的精神(灵魂)缺陷,那么我们一生的功课就在于:既要学会接受自己,又要学会改变自己。
瑞士心理学家卡尔·古斯塔夫·荣格曾表达过更为直接、更加深刻的洞见,他的思想的大意是:
如果我们要克服我们自己的精神疾病,就必须学会接受自己的黑暗。
We must learn to accept our own darkness if we want to overcome our own neurosis.
不言而喻,荣格的警告偏向心理学技术方面,但却更加振聋发聩!
荣格
回首过往的岁月,四十年来,笔者作为一个普通人,或许最成功的改变莫过于慢慢学会抑制对沸腾的、争名逐利的生活世界漫无目的和漫无目标的热情(或许,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改变习惯,就能改变命运。这是因为,有时候,过分的热情是一种没有多少精神质量的消耗,或者在另一些时候,它还有可能成为一种纯粹的精神负担),而逐渐沉浸心灵,保持安静(冷静?)、适度天真、单纯、自由而无利害羁绊的心绪(这或许应了荣格说过的另一句名言:“聪明征服世界,单纯却征服灵魂”),在暗夜悠然地点着一盏萤灯(我们知道:灯,可以让那遮蔽了我们目光的黑夜突然有了一线看得见的物象的清晰轮廓,由于有了灯,人的身心和世界顿时变得温暖而祥和,人的思想也徒然变得明朗,诚所谓“千载暗室,一灯即明”),徐徐地展开浩瀚书海一页页以不同文化符码书写的文字,在充满人文-规范思辨逻辑和语言义理的世界中轻快地进行智识的畅游,拂去身心周遭远近骤然而出的任何光影的变幻和声音的波动,唯有倾听来自纯化的个人内心世界与作为对象体的自在无垠的形而上学世界之间的思想对流律动的声音,通过指尖敲击出一个个活泼跳动、古灵精怪的字符,并且尽情地使这些字符本身按照表达的法则自如地、有节律地变动组合,让经历过近现代文明(冲突)洗礼的母语(汉语)再次灵动起来,自我展现其细腻而丰沛的表达力(应当承认,我们的古汉语是有这样的能力的。想一想,我们中国古代的先贤们曾经用多么高雅的汉语创作出数不清的神品佳作啊!这不得不让人感叹,优秀的古人往往就那么轻轻一吐秀口,随声呼唤出百代传颂的人文奥妙和万千变幻的山川锦绣,其中不知有多少作品意象古朴高远,文辞华丽动人[兹仅举一例,楚人宋玉《对楚王问》云:“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凰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鹦,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髫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这真的是令人心驰神往、无限膜拜)。
当然,天明时分,我也会偶尔透过书斋一窗之外宁静的天空,探看春华秋实、雁飞雀居。
老子(老聃)曰: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道德经》第47章)
老子言之有理,但凡人本来平凡,不可能天生知“道”,窥牖而观天下(比如年少者“隙中窥月”、“管中窥豹”)毋宁是一种必要而经济的知识方式(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全视全知,就像赏月,由“隙中窥月”到“庭中望月”、再到“台上玩月”,这中间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每当日出东方的时候,书斋之墙上那一扇凝固不动的格窗(牖),在混沌的空间凛然划定一个有线面结构的几何图案,分隔出房屋内外静动有致的空间秩序(正是有了秩序,本来没有边界的空间才有了方位格局,变得可以让人静心“观看”,物与人的目光在这一刻相遇, 形成一种不需要通过概念来进行直观的“空间视界”),其宛若一面被墙体挡住环围视角的巨大的孔镜,不可思议地运用自然的力学能量,忠实地在瞬间捕捉和映现外部世界时时飞动的自由物体的美学景象。
湛蓝的天空透过这面孔镜一展其纯然的色彩,太阳照射的细碎的温暖光线则从天空中一缕一缕地播撒下来,不易察觉地沿着自东向西的精细刻度缓慢移动,拂拭屋内桌面上的书本以及其他琐屑的什物,留下干净的白昼不经意雕刻的岁月痕迹。
在这个物象“镜现”的场景里,人的目标知觉和空间知觉是受到特定(定向控制)之力牵引的(镜式“空间视界”无形中产生一种仿佛摄人心魄的引力),美本身以它的方式自在地存在,既不限定人对它的观看,甚至也不让观看者主动按照自己的欣赏习性去选择对它的观看式样。
记得王阳明先生说:
“汝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汝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过来。便知此花不在汝之心外。”(王阳明:《传习录》)
不过,在我看来,景物在自我释放自然之美时,观看的人反倒是应当保持适度静寂的,做到所谓“此心不动”。
这意味着,在观看景物时,人其实不需要“动心地”探出双手去打捞对美的无比自然的精神感知,不需要做出任何多余的声音响动而造成对美图的干预性扰动,不需要通过朗声解读而附加自然美景以任何矫揉造作的意义,不需要人为地拆解自然美景的生成结构、让它按照“世界呼应词语”的方向产生变化。
此时,景物通过静谧的力量在框现的图象中自然发生和自然绽开丰饶的意象和绵延不绝的美感。
这个过程始终保持其本有的简单静好,人从中丝毫感觉不到某种密集的“绚烂的暴力”,它在人和物(自然)之间呈递出如日本枯山水庭院那样枯寂、朴素、无声的和谐一致——物依人而灵,人随物而顺,心无欲而静,身无碍而生,真正体现老子《道德经》所讲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第2章)。
人,在这幅简单、静好、和谐的美学图景里,寻求诗意地栖居。
可以想见,海德格尔般的“诗意地栖居”和王阳明式的“此心不动”本质上是心灵通透的,此绝非是选择厌弃世道的宅居/斋居,不是追求囚徒一样的“自我封闭的”心灵桎梏,也不是无可奈何地过着“一种习惯性的平静的绝望生活”,或者毫无挣扎地将心中的歌与未来逐渐消蚀的躯体一起埋入生命终了的坟墓。
相反,“诗意地栖居”乃在于一种心之澄明的隐逸状态,应当是老子所说的“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道德经》第2章)。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有人选择在闹市里孤独流浪(比如,如今已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流浪汉”沈巍),有人选择在荒原中离群索居(例如,“自耕自食,体验简朴和接近自然的”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这本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人活一世,即使做不到“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但也可以时刻保持为人的尊严和自由:即,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人均应有尊严地、自由自在地面对世界,始终保持一种有尊严的、自由伸展的心灵翕张。
于我而言,探知著文即属尊严与自由的养成过程,故而理应时时秉承过往先贤千百年来同样体验过的既保持独立自主、但又可能是“自缚”与“破茧”交叠的思想感觉/心情。
如此以往,人的精神逐步得以上升,一股觉然之气亦渐次顿开,所谓“文以气为主”,“情与气偕,辞共体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故气胆之养亦可遏制“学浅而空迟,才疏而徒速”,而“气也者,神之盛也”。
得此文情气脉,笔者于最近十载乃杖笔躬耕,这一年一年,周而复始,就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偏居乡田一隅的画师每天似乎带有仪式感地厮守一件似乎永远无法完成、但却感知其自有生命形态的作品,喜悦地呵护其孕育成长,并不急于盼望其以娇弱稚嫩的身躯突然降临于凌厉的世界任凭风吹雨击(有时我们自己亲身打造的生命体[包括文字构成体]本身让人爱不释手,每天一早醒来面对这可爱的似有呼吸的生命,与之融乐,不忍放生或示人)。
于是,乃谨慎雕饰、集微成著,时至今日方有一定结构的样态奉献于读者。
治学如治玉。治玉,先要选一块上好的石料,接下来需要找准点位对所选石料进行长时间细致的构思和一点一点地精心打磨,这要消耗相当大的精力。在我看来,做学问的工作性质与之类同,其工作过程亦大体相当。
《慎子·知忠》云:
“廊庙之材,盖非一木之枝也。粹白之裘,盖非一狐之皮也。”
诚者斯言!一木不成廊庙,一腋难续白裘,一言鲜为文章。文章之道在于眼高手勤,眼高者统览泱泱乎书海而不乱心神,手勤者极于玄思冥想而尚能著字成文。
我相信这句话:“最高级的想象力其实是不自由的。”
尤其是写作本书这样的主题,过于自由任性的想象力可能是完全有害的。
为了能够寻找到写作中的“高级的不自由的想象力”,需要事先确定与主题遥相呼应的材料、语言工具与表达方式,搜寻可供不断突进的理论出发点、思想逻辑和专业术语,选择一个作者本人确信严谨的世界观、观察角度,以及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瞭望高地,在嶙峋崎岖、充满荆棘的思想密林中开凿出一条看起来还算可以实际通行的道路。
我相信钱玄同(1887—1939)先生所说的下面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平坦的路好走,但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钱玄同:《哑舍》)
如大家所见,本书写作的整体速度是缓慢的,主要原因,除了搜集海量的文献资料外,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阅读这些搜罗而来的艰深作品(特别是以哥特体印刷的17世纪至19世纪的多种西文文献)。
不过,阅读尽管不是特别轻松,但过程却是充满愉悦和兴奋的:我在汗牛充栋的学术著作中,悉心发掘和“窥探”西方古代修辞学(特别是“争点论”)、论题学、辩证法(术)、决疑术的发展脉络,领略古罗马法学的思想与技术的魅力,寻找优士丁尼《民法大全》(尤其是《学说汇纂》)手抄版本时明时暗的流传历史,借助过往文献的记述作为路标,一步步撩开欧洲“中世纪”文化的神秘面纱,观赏欧洲大陆近代色彩斑斓的壮阔的法学学术思想大剧,透过现代逻辑学的争论,追寻19世纪以降的法学人在法学知识论和法学方法论上的所思所想以及艰难的探索,以期在由法条和概念构筑的法律大厦之中寻求人类思想的灵魂,特别是当代法学家著述中所体现出的那种类似德国包豪斯(Bauhaus)建筑的“技术精神”。
上述的一切一切都令作者沉迷其间,心无旁骛,乐此不疲,让我真正体验到了冯友兰(1895—1990)先生所述“学是学此乐,乐是乐此学”之“大乐”、“极乐”、“天乐”之境,诚所谓“一卷好书在手赏识,书喜人喜、书悲人悲、人我两忘,或酣畅淋漓,或惊喜轻呼,或拍案击节。此万般喜乐之情绽现,笔墨难以传其神韵,尽其风流”。“此等大乐,非一般人力所能逮及。纵有家资万贯、良田千顷,然胸中不通点墨,不识经纬河汉,终不得其真乐矣”(语见拙作:《文人的苦乐》)。
不过,读者也许注意到,本书不是一本纯粹法学学说史或法学思想史的著作,故而作者不可能根据过往先贤或当世学人在法学学说史或法学思想史中的地位来对他们的法学思想给予平均的篇幅论述:
比如,在德国19世纪,鲁道夫·冯·耶林无疑是重要的,其在法学史上的整体地位可能仅次于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但就在本书中,耶林的确只是一个“配角”,仅仅在个别主题上偶尔闪现一下自己的思想身影,其学说评述所占篇幅不仅不及萨维尼,而且也赶不上古斯塔夫·胡果、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普赫塔以及伯恩哈德·温德沙伊德等人。
20世纪在法哲学、法理论和法社会学方面叱咤风云的人物,比如,汉斯·凯尔森、赫伯特·L·A·哈特、罗纳德·德沃金、尼克拉斯·卢曼等等,在目前中国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的讲坛上个个备受追捧,几乎到了“不读哈特的书,不配做法理学研究”的地步,但本书没有给这些“大人物”留有足够的位置,只是在个别地方(或者在脚注中)一笔带过。
反而是那些法理学地位相对次要的学人(如沙伊姆·佩雷尔曼、罗伯特·阿列克西、斯蒂芬·图尔敏等)、甚至一些尚不是特别有名的“小人物”(如特奥多尔·菲韦格、亚历山大·佩策尼克、奥利斯·阿尔尼奥等)的学说更受本书作者的关注。
这里,写作取材的标准可能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所述学人在法学(尤其是在法教义学方面)知识成长中的方法论贡献(而不是他们在法理学或法社会学上的实质思想贡献),二是作者手头文献资料匮乏,不可能通览所有外文文献和所有作者的作品,故不能对一切学人的思想均作出有深度的研究判断。
所以,著述不尽如人意,遗珠在所难免,冀望后世拾补。
说到底,该书是为汉语读者而写的,作者的意图主要是为汉语读者提供一种法学基础研究的成果。在笔者看来,尽管我国已有大量的法学者留学海外,他们可以直接通过阅读西学文献来从事法学研究,而且相当数量的西方法学名著也已经有了不错的汉语译本,但国内有关法学(特别是法学知识论)的基础研究依然相当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法学者之法学建构和创新能力、法学人才的培养以及法律家适用法律的技能和水平的提高,因为一国的法学基础研究的水准决定着一国整个法学学术研究的水准,基础法学的实力竞争反映着国家整体法学实力的竞争,没有基础法学的鼎力支持就不可能有整个法学的跃迁。
所以,笔者真诚地期望我国法学在基础研究上能够跻身世界法学之林,未来的法学史上应有一笔叙述我们中国法学者的理论学说之篇章。
正是在此意义上,本书的写作仍然着眼于法学的“基础作业”,它不能给法学者和法律适用者提供立竿见影的实用技术,但笔者并不因此而自我贬损本书之研究工作的性质和最初的愿景。
做学问这件事,多多少少与每个作者所处的地理环境有一定的关系,场景会给写作者以特别的心灵感受。
借撰写后记之际,本人也想谈一点题外话,讲一下我所在大学的地理与人文,隐隐散发一缕“思古之幽情”。
感谢命运让我毗邻而居于尚存有一丝历史沧桑之感的元大都土城墙西,这里有著名的京西景点“蓟门烟树”,其四季有树影婆娑的黄栌和河边枝条疏动的垂柳相绕。
乾隆十五年(1750年)立碑于此,乾隆皇帝(1711—1799)亲书“蓟门烟树”四字刻碑正面,并于碑阴赋诗曰:“十里轻杨烟蔼浮,蓟门指点认荒丘。青帘贳酒今何少,黄土埋人即渐稠。牵客未能留远别,听鹂谁解作清游。梵钟欲醒红尘梦,断续常飘云外楼。”
沿此地再往西南方行走,一路之上尚存有残缺不全的土城墙(据说,1953年春季,为建西直门西的北京展览馆,北京市城建部门命令开挖西土城中段城墙,取土填埋展览馆门前的运河和水洼,从此,本来保存比较完整的元代西部城墙不再连贯),一直到元大都肃清门(俗称“小西门”)瓮城遗址。
瓮城遗址正西有一小桥,穿桥过小月河,即为北太平庄明光村北,现今称作“明光北里”,那是我所在的政法大学的地望。
看起来,政法大学所在地还真的有点历史。清末民初的地图曾把此地称为“大王花园”村(自然村,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制后一度改称“大王花园小队”),该村与南面的“明光村”(明光寺小队)以东西向的一条较深的水沟——“道沟”相隔(后来,“道沟”被填平建城一条供人出行的小街,今称“明光东街”),两村过去均隶属于东升乡(人民公社)北太平庄(大队)(其下辖索家坟、小西天、马甸、明光寺、黄亭子、大王花园等六个生产小队)。
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在1952年建校时占用的是“大王花园”村址及部分农田,从此“大王花园小队”名存实亡(校园内尚存若干棵枣树和老槐树,即为当年村民院落遗留,从中可以隐约感受到几百年前“大王花园”之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炊烟袅袅的田园景象,与北部毗邻[黄亭子]的“蓟门烟树”景致融为一体),其村民户口逐渐并入明光村(据某些依然健在的大王花园老村民人讲,上个世纪70年代,北京政法学院停办时,其东门和北门一带个别地角尚保留“大王花园小队”的名号,直到2001年北太平庄撤村设立街道办事处)。
历史上,这一地界得“大王花园”名,盖因其曾经是清康熙皇长子直郡王爱新觉罗·胤禔(雍正亲政后改称“允禔”,满语: ᠶᡡᠨ ᡷᡳ,穆麟德:yūn jy,1672—1735)的赐地(冯其利先生在2014年出版的《京郊清墓探寻》称:大王花园原为元末明初吴兴南浔[现今浙江湖州]巨富沈万三的产业,清初为康熙帝皇后赫舍里氏的脂粉地。
而后,康熙帝再赏皇后脂粉地于京南,此地便赐予皇长子胤禔。其东邻土城,北至黄亭子,西为皂君庙,南边以道沟为界,占地在900亩以上,以祭田、菜地为主。但直郡王府并不在此地,而有可能在西直门内前半壁街)。
目前,校园东门围墙内外尚存一片老桧柏树林,长有桧柏树33棵(其中2棵挂有“古树”二级牌,显示为清朝古树,距今约110-120年),还有若干棵清代的古油松(有1棵树树龄在210年以上)。
与老桧柏树林相隔不远有一处被废弃的墓地,曾经葬有胤禔(允禔)第十二子(《清史稿》卷二百二载:允禔第十三子)爱新觉罗·弘晌(1718-1781),1953年因建大学发掘并平整墓地封土,于今仅孑立一方驮龙碑(乾隆帝圣旨碑)和守墓人曾经居住院落内的一棵老枣树(据悉,守墓人及其后代至今仍居住在政法校区内),驮龙碑碑身四周雕刻盘龙栩栩如生,碑中间是汉文和满文,额题“圣旨”,首书“原任绥远城将军宗室弘晌碑文”(弘晌与乾隆弘历同为康熙之孙,弘晌比乾隆小七岁,为皇弟,故称“宗室”),落款是“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专家测量石碑为汉白玉质,通高5米,碑宽1.2米,厚0.5米(资料来源:“有孔铜钱”的博客)。游客来访,尚可辨认弘晌碑的文字(“朕惟旌门展绩筹边资分阃之才……庶垂令问勿替方来”)。
初到政法大学时,并没有感觉校园内外的这些“废墟”(遗址)有何特别之处,近年因做一点法学知识考古研究,方知一城之“废墟”乃一城文化历史之真正不可磨灭的记忆和不可多得的宝藏,其飘散着远古之“钟鼓相闻”、“昏晨氤氲”的审美气息,悠悠地涌动着某种神秘的文化和精神之源源不断延续的能量(在笔者看来,有了此种能量的文化和精神作为自己的内核,一座城市便有了自己的“呼吸”),将亲历者的心绪裹挟在历史与现实不断切换的场景之间,久久不能舍而去之。
无论如何,我们每一个人都注定要沿着某种特定的历史轨迹而走进历史,每个人的历史可以不是那么宏伟壮阔,但一定要有记忆。记忆,让我们每一个人逐渐有了无人能够取代的独特性和面对世事的融通应变能力。不破坏记忆,乃是文明成长到相对成熟阶段的表现。
而今,本人年近“耳顺”之年,遥想柯尼斯堡的哲人康德,自亦不喜远游,乃于临小月河畔的“银波得月”、“蓟门烟树”、“大王花园”一线仄地踱步盘桓,益发对京城的“废墟”有了一份挥之不去的关怀,而将“诗性的火种”逐渐封存于心灵的深处。
记得当年我的同事查海生(海子)在明光北里这一片“废墟”之地创作长诗《亚洲铜》和《阿尔的太阳》,奔放地迸发出“渴望无限接近天空”的想象火花,幻想着作为“远方的忠诚的儿子”,一直在“太阳”里高飞。
其诗歌恰如“万丈晨曦从天而降”(刘广安兄转述骆一禾先生语),亦似无限滚动的生命力量略过一望无际的莽原,更像是一道道炫目的闪电直击黑沉沉的大地,这样的景象曾经震撼过本人青春时期沉郁而闲敏的感性知觉。
然时过境迁,“青春时期”满怀激越之情的“诗和远方”逐渐转幻为“知非之年”惯看秋月春风的“思与此在”。
或者说,满怀激越之情的“诗和远方”属于年少时即有大情怀之人(或者像我尊敬的同事海子那样,在诗歌的天空始终保持着“飞翔的姿势”),而我辈虽远不能至海子诗之天空,尚可以携带一支枯笔在有诗意的“林中路”上闲静地记述“思与此在”的动念。
偶得闲适,或外走田畴,登高望远,鸟瞰“在蓝天下吐焰”的城市;或观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听鸟鸣蝉吟、空谷清音;或临沧海平湖,数点远近归舟、江枫渔火。或邀朋友两三,散坐草庐,品茗呷茶,谈古论今,嘻笑怒骂,尽展自由。情致骤至,或捋袖挥毫,随意涂鸦,情急之下成得意之作,也未可知。或缓步闲走街巷,见人博弈,心动不能自持,乃席地而坐,与人争棋较胜,或面红耳赤,或大汗淋漓,痛快之极,竟至不思归家(见拙作:《文人的苦乐》)。
本人曾偶发奇想,打算写一本书纪念四十载在法大的乐学经历,题目就叫作《法大地理——每一平方英寸的土地》。不过,打算归打算,至今亦尚未动笔成文。
数年之前有一篇短文《小月河边,有一所大学叫政法》发表,也算是对这一想法的一点表达,小文至今尚有不少年轻读者念及,对此,本人从内心里生出说不尽的感激。
笔者还注意到,学问与音乐之间好像也存在着某种若隐若现的内在关联和难以言表的“隐秘秩序”。
这里,我再简单地说说自己的音乐体验及其对个人心性陶冶和治学兴趣取向的影响。毋庸讳言,本人像多数人一样,独处之时,亦喜好八音之韵,闻埙箫鼓瑟、管笛琴笙,偶有兴味,自弹自娱,虽不必然合于音律,但也逸解心智、和理气脉、神情通达。
曾记得,1981年秋,著名音乐指挥家李德伦先生(1917—2001)来学校多功能厅(该厅还曾先后接待过侯宝林、马季等相声名家,但前些年学校因建其他设施而拆毁此建筑,现仅留下一片空地,植栽有梧桐树9棵,本人私底下命名曰“九棵树广场”)给我们大二学生普及古典音乐知识,声情并茂地讲解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让我这位当年的山村蒙少第一次听明白了那由各种乐器齐奏的纯物理声响(老家话说是“弹棉花”的声音)中的音乐旋律以及旋律中所呈现(贝多芬本人)的思想情绪,从此开始,古典音乐即与我相伴,至今不离不弃。
当然,个人平素尤爱聆听带有一点历史与地理感觉及情味的乐曲(我知道,音乐门里规矩甚多且严苛,听什么音乐,大体可以判断一个人的品味和境界,不过,有时候爱好是带有每个人的直接的既视感的,境由心造,境亦造人,两相生生,方可做到心境祥和),比如,俄罗斯钢琴家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钢琴协奏曲》(Rachmaninoff Piano Concerto No.2 in c minor,Op.18)、犹太著名小提琴演奏家伊扎克·帕尔曼演奏的《辛德勒名单》主题曲(Theme From Schindler’s List)以及由英国皇家利物浦爱乐乐团演奏的中国交响曲《一条大河》等等,从中感受音乐家们沉重的游魂与悲悯的情怀,体验乐曲本身所展现的苍茫大地的质感、不灭的人性以及哀而不伤的高贵气质,在音乐的世界里寻求持久探索和写作的精神动力。
在此之前,本人也曾忙里偷闲写作过《法律与音乐》、《从美学的观点看法律》等等散漫的篇什。
原本打算认真地写一本《法美学原理》或者《诗人法学家》之类的作品(有出版社编辑约稿多年),于今笔者却不得不暂时割舍下自己的法美学偏好,而置身于在外人眼里“费力不讨好”、“带着镣铐跳舞”的法学的知识考古工作之中:我想,还是那一句话久久萦绕不散,即,个人问学或许是寻找“不自由的想象力”,而非挥洒“想象力的自由”。
我们内心隐藏着的“想象力的自由”可能会利用体现我们个人独特心性的表述方式来表达洞见和感受,这些洞见和感受有时候美仑美奂,尽展某种诗性智慧和情感,将形式逻辑的栅栏冲决,激情地跨越形式逻辑的鸿沟,无限地奔驰于无约束的自由思想之境,试图用诗性的语言撩开人性的迷障而通达人间的真谛。
然而,严肃的法律学问却需要一点形式逻辑和“几何智慧”,借此穿越被诗性幻化的自然和历史的枝蔓而洞察法律世界之扑朔迷离的法理。
梁任公(梁启超,1873—1929)老先生尝曰:“凡做事,将成功之时,其困难最甚”。但他还有一句话更令人动容:“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梁启超:《饮冰室全集》)值此之际,又不由得想起诗人艾青的著名诗句:
带着同样的情怀,我们的法学者身上多了一份历史感,一份沉重的责任,它激励吾侪像过往一个一个世纪无数像伊尔内留斯、居亚斯和萨维尼那样的法学“工匠”躬奉天职,像康德那样一代代哲人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安静平和,与世无争,既不要埋没我们每一个人的才智,也不应无端地浪费我们每个人的才智,唯有在前人传留下来的法学文献里寻获并保存法学文明的火种,小心翼翼将这火种继续传递给未来的时代,一直到遥远未知的法学世纪。
我们应当相信:“唯有我们觉醒之际,天才会破晓。破晓的,不止是黎明。太阳只不过是一颗晨星。”(梭罗:《瓦尔登湖》)所谓“生命之树常青”,乃是“一种坚强的意志”,“一种想像力的高品位”,“感情的充沛饱满”和“生命之泉的清澈常新”(塞缪尔·厄尔曼:《青春》)。
不用坐等天明,启蒙即在当下,人类心通此理,前行吾道不孤。
2019年2月7日星期四/农历2019年正月
初三凌晨1点初稿、2019年6月8日二稿、
2020年4月20日三稿于元大都土城西夕峰吟斋
选粹|思享|域外|写作|学界
欢迎关注法理杂志
赐稿邮箱
ratiojuriswechat@126.com
法理杂志官方“有赞”书籍商铺
长按识别二维码
挑选精品好书
微信责任编辑 | 关依琳